黃金歷史背景:美國總統及法國總統同意中央銀行可按市價重估其黃金儲備。
一九七五年期間
美國開放黃金市場。
美國財政部拍賣 250 萬盎司黃金。
英國暫停輸入於 1837 年後發行的金幣,包括富格林金幣。
十國組織同意國際結算銀行可參與國際貨幣基金會的拍賣。
國際貨幣基金會成員達成協定, 取消黃金官價制度, 並以每盎司 42.2222 美元的價格, 將一半黃金歸還各成員, 同時協議中央銀行可在自由市場買賣黃金, 而國際資幣基金會將其六分一的黃金儲備拍賣, 所得收入用來援助落後國家。
一九七六年期間
十國組織同意在國際貨幣基金會修訂組織章程前, 不會在自由市場購入黃金, 但卻同意國際結算銀行可代其購入黃金。
德國及瑞士批出 2.50 億美元的信貸予義大利, 以黃金作抵押。 南非宣佈以 500 萬盎司黃金作擔保, 獲得外國貨款。
國際資幣基金會開始每月拍賣黃金, 為期四年, 將共拍賣黃金 2,500 萬盎司, 另外又會把 2,500 萬盎司的黃金歸還成員國。
一九八零年代
1980 年金價創歷史新高, 升至每盎司 850 美元, 到 1985 年則跌至每盎司 284 美元低位。 八零年代黃金買賣活動大幅下降, 但實金購買量持續增長, 尢其以亞洲區為甚。 這種市場狀況, 目前在世界主要黃金市場繼續維持。
各國央行及政府當局在八零及九零年代均有購買或沽售黃金。 國際貨幣基金會「全部成員國」 黃金持有量於 1995 年 2 月底為 9.051 億盎司。
一九九零年代
從 1994 至 96 年間 , 價格並沒有大波動。 而由 1996 到 99 年 , 價格開始下滑致 250 美元。
此外 , 投資氣氛淡靜 , 亦導致金幣及金條囤積需求下降。 這同時造成在 1995 年 , 歐洲及北美等地區的投資轉向 , 而致 1996 年的交投量下調。
從最少西元 560年前起至1971年布雷頓森林制度終結期間,黃金一直被運用作單一或其中一種貨幣使用,而于更早的時候,國家及人民均已有積存黃金作為儲備的習慣。
1971年隨著布雷頓森林制度的終結,黃金被當作貨幣使用的情況已大大減少,但仍被視作危機保障和儲備之用。
中央銀行持有大量的黃金儲備。 |